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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二审或者再审中申请鉴定的重要事项
2023-11-10 10:12

关于当事人申请二审、再审鉴定的问题。 当案件进入二审或再审程序时,对于是否启动鉴定方法查明相关事实,法官不仅会审查鉴定申请是否与查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判决前是否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鉴定等,还需要审查一个重要事项,即:一审法院是否就需要查明事实的相关问题向当事人作出说明。 如果一审法院充分重视相关专门问题的认定东莞离婚调查取证公司,并向承担申请责任的举证责任方作出解释,但当事人仍明显放弃司法认定或未提前作出司法认定说明后按要求提交。 评估费用,此时需要对当事人是否有放弃评估的正当理由进行专项询问和审查。 我们认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原审法院规定在指定期限内申请鉴定,或者申请后未按照要求提前缴纳鉴定费用的,可以推定当事人举证的权利。相关事实已查实,已受到处罚。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二审、再审中提出的身份证明申请,可以不再予以批准。

学者观点:叶自强《论多重评价的驱动机制与法律对策》发表于《法治现代化研究》2018年第5期

二审阶段。 二审期间不得进行评审活动。 一审阶段没有发生鉴定事项,但二审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发回原审法院再审。 原则上,一审阶段必须查清案件的事实问题。

当事人为何不能申请二审鉴定? 第一,一审时没有申请身份证明,但二审时提出了身份证明申请。 其目的是通过取证推翻一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七日的。” 对方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和庭审期间均未提出身份证明,直至二审时才提出身份证明。 举证期限显然已过。 其本质是盗取证据,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不公平,是不应该允许的。 其次,由于一审时没有提出身份证明申请,但二审时提出了身份证明申请并获准,那么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该案件应采用什么程序审理? 是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案件会按照二审程序重新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如果二审阶段的重新鉴定意见与原鉴定意见不一致并否定原鉴定意见,将对案件实体权利的处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推翻一审判决,使一审判决成为错误判决。 在我国,错误案件将被追究责任。 在恶劣的制度环境下,不仅对一审法官不公平,有时甚至会产生危险的后果。 第三,有可能进行新的重新识别。 二审法官同意对方当事人的鉴定后,如当事人提出异议,且根据《证据条例》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委托有关部门自行作出鉴定结论东莞正规私家侦探公司 ,另一方当事人作出鉴定结论的”,当事人有充分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一方当事人在获得法官许可后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换句话说,重新鉴定也会发生在如果败诉方不服二审判决,进入上诉程序,还可以提出新的重审申请,那么案件就会继续拖延下去,这显然不符合本案的目的。诉讼来解决纠纷。

再审阶段不应启动鉴定事项,理由与二审基本相同。 再审中提起鉴定不能听取和查明事实问题。 发现案件事实不清当事人在二审或者再审中申请鉴定的重要事项,需要鉴定的,应当发回原审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一终字22号

二审中,路桥建设公司向本院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关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和逾期的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提出鉴定申请、未提前缴纳鉴定费用或者拒绝鉴定的。无正当理由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导致案件争议事实不能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承担无法证明事实的法律后果。” 一审法院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对不按规定申请鉴定的后果作出了明确的风险提示。 路桥建设公司未向一审法院申请鉴定。 其二审申请鉴定超过申请鉴定期限,委托鉴定信息须经双方确认。 该公司提交的证明工程造价的证据并非中交集团首审。 是一家公司和一家公路工程公司认可的,缺乏证明力。 因此,本院对路桥建设公司的评估申请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