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能调查----不成功,不收费
东莞市私家侦探取证调查
2023-10-12 17:46

东莞市私家侦探取证调查东莞市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十强!

经过18家单位38位专家三轮评审

筛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599件

经过三个月的时间,最终评估出10个典型案例。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被法律大师和实务专家认可的优秀案例吧!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件基本事实】

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袁某某聘请陈某某为其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的无证电镀厂司机,并指使陈某某驾驶卡车将其电镀厂产生的废水运至东莞市石家庄。 何某某在街镇经营的无证废品收购店,经何某某同意,通过店内私自安装的暗管,将废水约700吨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 电镀废水流入中阳,最终流入东江、中塘水道。 经检测,倾倒点电镀废水中多种重金属超出《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排放限值700-8000倍以上,违法排放废水被认定为有毒物质。

【诉前程序】

鉴于袁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线索依法立案,并按照预审程序诉讼程序,2017年8月9日在《检察日报》上发布公告,敦促主管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8月10日,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致函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拟就此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该组织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资格,决定支持起诉。

【诉讼流程】

2018年7月24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袁某某、何某某、陈某某等人提起水污染责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力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的诉讼请求,确认了袁某某、何某某、陈某某偷排电镀废水的事实,倾倒点废水为高浓度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责令三被告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875万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等费用共计927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2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意义】

该案是东莞市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 充分体现了东莞市检察院清晰准确的公益诉讼监督思路东莞侦探调查公司,以及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

1、获取案件线索,查明案件事实。 东莞市检察院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原东莞市环保局)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生态环境局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经查阅行政执法笔录、刑事案卷等证据材料,初步发现,袁某某等三人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将700吨高浓度电镀废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污染了沿线水域。方式。 。 经检测,倾倒点电镀废水中含有镍、铜、锌等多种重金属,超出排放限值700至8000倍以上,被鉴定为有毒物质。

2.运用诉前程序督促符合条件的主体提起诉讼。 鉴于袁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东莞市检察院针对该线索依法立案,并按照诉前审查起诉。根据程序,在《检察日报》上发布公告,督促有资格的机构和有关组织对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就此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东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组织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资格,决定支持起诉。

3、协助调查取证,固定起诉证据。 东莞市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协助原告侦查。 一是审查卷宗,确定违法主体和事实。 通过查阅刑事卷宗,查明违法主体和事实,并派员对在押被告人进行讯问,完成刑事证据向民事公益诉讼证据的转化,准确确定责任人和电镀废水倾倒量。 二是现场勘查,摸清电镀废水流向。 东莞市检察院配合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多次赶赴现场,查看现场污染情况,调取该地区水文流量图,确定电镀废水及污染源流向。调查发现,电镀废水最终流向中心,作为东莞市的饮用水源。该地区的中塘水道对沿途土壤造成了污染。 三是根据专业意见确定索赔金额。 涉案电镀废水中重金属严重超标,已被鉴定为有毒物质。 为准确索赔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诉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损害程度和环境修复费用,东莞市检察院建议并督促原告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损害评估。并联系行业协会和市价格认证中心。 ,估算了涉案废水的处理价格,为评估机构判定损害后果提供参考。 最终根据虚拟成本计算方法确定环境修复成本为875万元。

4、搭建沟通桥梁,提供法律咨询和保护。 案件办理过程中,东莞市检察院多次与原告讨论诉讼事宜,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为防止被告人转移财产,使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东莞市检察院还依法查询了三名被告人的财产信息,提示并协助原告完成诉前保全,并为案件后续执行提供了保障。

5、出庭支持起诉,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共开庭四次。 东莞市检察院参加了全部一审案件,并与广东省检察院联合参加了二审活动。 东莞检察院对历次庭审工作高度重视东莞市私家侦探取证调查,制定了详细的审理方案。 结合案件关键问题,列出了证据提纲、辩论提纲和意见陈述,对三被告人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后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公共利益。 讨论,重点论证部分电镀废水流入东莞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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